|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建立量化管理和科学考核制度,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推进依法行政,保证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 考评范围
市建设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 计分原则
计分以总分100分为标准,分解确定大项和小项分值。计分采用倒扣分制,各项规定任务部分或全部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扣除规定分值的部分或全部。
总分90 至100分者为优秀;总分75分至89分者为称职;总分60至74分者为基本称职;总分不及60分者为不称职。
三、 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由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
日常检查不计分,其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年终考评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列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四、 考评内容
(一) 德。包括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廉洁自律、法律观念5要素,分值20分。
1、 思想表现(4分)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得4分。政治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政治思想表现差不得分。
2、 职业道德(3分)
爱岗敬业,履行服务承诺,转变作风,热心为群众和基层办实事、解决问题得3分。有违诺行为或被诉查实一次扣1分;作风涣散、工作推诿视情节扣1-3分。
3、 社会公德(3分)
带头遵守潮州市民文明公约,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得3分。有不文明行为视情节扣1-3分。
4、 廉洁自律(5分)
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得5分。不遵守廉政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谋私或“吃、拿、卡、要”视情节扣1-5分。
5、 法纪观念(5分)
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定或规定程序办事,文明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得5分。法纪观念淡薄、不依法行政、不遵守规章制度,视情节扣1-5分。
(二) 能。包括业务学习、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5要素,分值20分。
1、 业务学习(4分)
认真学习业务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熟悉本岗位工作业务和各项政策、规定得4分。无故不参加规定的业务培训,对本岗位各项政策、规定不熟悉,扣1-4分。
2、 业务能力(5分)
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分析能力,能及时妥善解决业务中出现的问题得5分。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本岗位工作台要求,扣1-5分。
3、 管理能力(5分)
工作细致有条理,完成任务好;科长以上干部有较强的工作前瞻性和计划性,敢抓敢管,妥善协调上下左右工作关系得5分。工作效果差、管理不严、协调能力差,出现差错扣1-5分。
4、 文字表达能力(3分)
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审定本职范围内文件材料得3分。文字表达能力差,酌情扣1-3分。
5、 开拓创新能力(3分)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有知识、业务、管理创新,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新成效得3分。思想观念陈旧、因循守旧酌情扣1-3分。
(三) 勤。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吃苦精神、服从分配4要素,分值20分。
1、 出勤情况(5分)
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佩证上岗得5分。无故不请销假一次扣1分;不佩证上岗一次扣0.5分。
2、 工作态度(6分)
主动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活动,乐于接受工作任务,责任心强,临时性工作主动参与得6分。无故不参加集体劳动一次扣1分;工作责任心不强或马虎应付视情节扣1-6分。
3、 吃苦精神(4分)
对突击性工作不计得失,吃苦和奉献精神好的得4分。工作消极,拈轻怕重,怕苦怕累酌情扣1-4分。
4、 服从分配(5分)
服从领导,对上级交办的工作积极完成得5分。不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一次扣2分。
(四) 绩。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3要素,分值40分。
1、 工作数量(10分)
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得10分。按照岗位职责和实际工作任务的数量、难度酌情给分。
2、 工作质量(15分)
工作细致、准确、无差错、无事故得15分。因能力、责任心造成差错、事故,视情节分别扣1-15分。单项或全面工作成绩优异受市以上机关表彰的一次另奖2分。
3、 工作效率(15分)
按时、按量、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临时性任务,办事效率高得15分。工作不能按时限要求办结,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酌情扣1-15分。
五、 奖惩办法
(一)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结果存入工作人员个人考评成绩档案袋,并作为工作人员评先评优、岗位交流、任免使用的依据,真正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
(二) 局设立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奖金,年度考评奖金与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等次挂钩。
(三) 年度评选“优秀公务员(职员)”,从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优秀的工作人员中评出,优秀公务员(职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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