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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
州 市 建 设 局
机关工作服务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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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范围
(一)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时间内有人在岗服务。重大、紧急事项可预约节假日或晚间加班办理,特事特办。
(三)服务对象到本机关办事时,承办人一次性告知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免费咨询或提供有关咨询资料。
(四)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公开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对特困企业予以酌减收费。
(五)忠于职守,廉洁从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宴请。
(六)实行限时办结服务制。
(七)本局设立“机关效能建设举报箱”,欢迎群众举报投诉;局机关效能办公室设在本大厦六层,并设立投诉电话:2393328,欢迎群众监督。
(八)我局将严格按照《潮州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对群众投诉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按照《潮州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违规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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