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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党纪、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确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正确行使权力,廉洁、依法行政,市建设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郑重承诺:
一、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 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 带头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忠于职守、勤政廉政。
四、 带头以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两个务必,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五、 带头执行市建设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六、 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
以上承诺请上级党委、纪委、市建设局党委所属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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