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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类别核定:
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前或施工报建前应办理工程类别核定书副本,并由承建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前凭副本换领工程类别核定书正本。
申报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写《广东省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申请表》一式四份;
2、完整的工程图纸(核定类别后退回)。
二、工程预算审核。
审核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完整的工程设计图纸;
2、招标说明及有关补充说明等有关资料;
3、其他有关资料。
三、工程结算审定:
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定后,再报送市造价站审定。经市造价站审定的工程结算可作为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竣工图纸、工程设计变更;
2、经发包单位审核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3、有关签证资料;
4、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
5、中标通知书;
6、类别核定书;
7、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且经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的工程结算书;
8、其他有关资料。
四、工程经济纠纷调解;
1、要求调解内容的报告;
2、有关的工程图纸;
3、工程合同;
4、其他有关资料。
五、工程计价依据咨询;
咨询时,咨询者应以书面形式(单位的应加盖会章)向市造价站提交问题,造价站研究后将作答复。
六、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审查:按省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
七、工程概预算从业人员资格证年度审验。(每二年一次,具体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
年检时,凡持证人员需填写业绩登记表连同资格证书报送造价站,造价站将随机抽取所报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在《潮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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