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依法对属地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开工前安全前期条件审查,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环境监督以及竣工前安全生产状况的考评;
2、对本地区的施工安全形势作出评价,提出年度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策;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督促整改;
4、指导施工安全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文明施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
5、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施工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构成行政处罚的,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7、对下一级安监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在上级各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帮助下,本站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抓好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的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公正、科学的安全监督工作,为经济建设和发展积极开展工作。
法人代表:陈绍强
站长室电话:2393295
安监室电话:239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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