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指南
一、凡市属或开发区属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填写《潮州市工程质量登记表》(表一),并按规定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
二、建设单位应同时填写《工程质量报监资料审查表》(表二),并提交以下有关申报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5、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
三、我站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规定的,由我站发出《潮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表三)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四、建设单位可凭《潮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施工许可手续。
五、市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68-239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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