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材料要求
参照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6]3号)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2、《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4、任现职以来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交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5、对照资格条件的学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6、对照资格条件的资历要求,提交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7、对照资格条件的继续教育要求,提交市人事局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原件及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和公修课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2005年起,《知识经济之路》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完成的一门公修课;
8、申报人员需提交《计算机网络应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对照资格条件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提交反映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如作品、完成项目、奖励)的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0、本人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1500字左右),这是申报人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岗位)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11、上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一份;
12、上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份;
13、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并贴在《资格证明片页》上;
14、《送审材料目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二、送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1、申报人提交评审的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和质量应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归类装订;
2、对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获表彰奖励的科技成果或项目应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
3、申报材料所提交的复印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逐项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和核对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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