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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我省近期发生两起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报
(粤建管字[2005]7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2005年7月21日中午12:00左右,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与江南西路十字路口的海珠城广场工程深基坑发生坍塌,导致2人失踪,4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广州市南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单位是广州承总设计院,基坑支护施工单位是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基坑底板及主体结构施工单位是汕头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据初步了解,该工程在无办理施工许可证、无监理单位监理的情况下,于2002年10月31日擅自进行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因资金问题断续施工,直到2005年7月7日才领取施工许可证。现正进行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浇筑。
该工程基坑面积约6009平方米,原设计基坑开挖深度为16.2米,在基坑支护结构完成后,增加开挖深度4.1米,实际开挖深度20.3米。2005年7月21日中午12:00左右,基坑南边支护结构发生坍塌,基坑东南角的斜撑脱落,基坑支护坍塌范围约104延米,造成4人受伤,2人失踪。受其影响,南侧东段海员宾馆的基础桩折断滑落,南侧西段住宅楼基桩外露并发生变形,基坑东侧的地铁曾一度采取紧急措施停止运营。7月22日凌晨0:35分,南侧的海员宾馆发生部分倒塌。目前,南侧西段住宅楼仍有倒塌的危险。
2005年7月20日上午8时左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发生一起施工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工程为两层建筑物,建筑面积1129平方米,首层为饭堂,二层为宿舍,是当地村民筹建并准备出租的工业厂房附属工程。该工程建设没有办理任何基建手续,没有正式的队伍施工,也没有正规的设计图,是典型的“五无”工程,事发时,该工程天沟突然坍塌,当场砸埋正在施工的人员,造成3男1女死亡。以上两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各地区、部门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一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巡查、检查力度,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使建设各方主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按规范标准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从严查处,决不允许以牺牲工人性命来换取经济效益和工程进度。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立即对监管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突出检查深基坑、管沟(槽)等地下作业工程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技术方案论证及实施情况;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总承包与专业分包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在排查工作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落实监督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注明支护有效使用时限,必须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凡支护方案未经论证和审批的深基坑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深基坑,必须采取回填基坑等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及防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天气、汛情、地质灾害预报,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酷热天气及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防暑降温和防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施工安全。
五、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8月10日前,将本地区安全检查情况报送我厅建筑管理处。我厅将把事故多发地区和今年以来发生过三级以上重大事故的广州、佛山等地区列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地区,并对其在建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