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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大会的通知
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粤建通〔2005〕12号文的通知,省建设厅近期将在我市举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大会,时间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市、县、区建设局分管领导,设计、建管、房地产、墙改办、质监站、审图中心负责人,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二、技术人员带上继续教育证书,学习可按20个学时计入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请各单位把参加学习人员名单于7月22日前报市建设局设计科。联系电话:2393315。
潮州市建设局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