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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十五”计划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计划和潮州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近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决定在今年三月份举办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目的意义
通过培训,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身的知识和技能持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管理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市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法》;
(二)有关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知识;
(三)有关现代工程管理的新概念、新知识。
四、培训学时和培训形式
培训为90学时(含授课、研讨、自学、复习、考核),培训采用脱产、半脱产授课,以集中培训为主,自学、研讨为辅,相结合进行。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3年2月24日~3月4日,报名地点在市建设
大厦十八楼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谢安团、蔡添雄,电话:2393031。
培训时间:2003年3月10~4月10日,分二期进行,具体安排候报名时通知。
培训地点: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
六、几点要求
(一)没有经过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就不能参加评职称,这是最基本的必备条件之一,希望引起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重视。
(二)市直所有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全市(含县、区)凡申报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每年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凡超过法定时间没参加培训的,市建设局人事科不再予以办理验证手续。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修课培训是一项法定的培训任务,也是我市建设系统实施科技兴建的战略大事,希各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抽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参加培训,以适应新形势对专业技术的新要求,将继续再教育的工作认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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