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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建函〔2004〕102号
关于开展2004年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大检查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11月26日省建设厅召开的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清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文件要求,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我局决定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按照省建设厅第三季度施工安全管理例会提出的工作要求,针对节日前后容易出现的工程赶工、人心浮动、安全隐患多的现象,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并要求各施工企业务必在春节前结清偿还民工工资,坚决揭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宁祥和的节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施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建设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
(二)检查在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资料、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图审查资料。
(三)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四) 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实测检查。
(五) 检查在建工程按月发放民工工资情况。
(六) 检查投标工程落实投标书各项承诺的情况。
三、检查要求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直各施工企业要按照以上检查内容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各县、区建设局请于12月30日前将这次检查整改情况及全部在建工程一览表报关市建设局建管科。
市建设局将根据各县、区建设局及市直各施工企业的自查情况,组织督查组按在建工程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存在较大隐患的建设各方文体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予以公示。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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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曾澄楠副市长、苏仰钦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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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4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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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人:詹潮辉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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