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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建设局文件

潮建〔2003〕58号


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基层技术人员
岗位年检备案和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建管函【2003】279号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对建筑企业基层技术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情况,市建设局决定对全市建筑企业基层技术人员岗位证书进行全面年检备案,并按粤建科字【1999】079号文的通知要求对建筑企业基层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使基层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能得到提高,以适应我市建设的需要。现就本次工作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和年检的目的
  鉴于目前施工企业资质新就位的实际情况,有部分单位已不具有施工企业资质,有的专业管理人员已从原单位流动到新单位,通过此次检证,换发新的管理手册,使专业持证人员的资格得以重新确认,以便规范管理。同时通过继续教育,对近二年颁发的新标准、新规范以及质量安全知识进行学习,使我市基层施工、质安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得以系统提高,保证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走向规范化。
  二、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对象
  全市范围内持施工员(工长)、质安员、材料员的上岗证管理人员。
  三、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年检备案采用统一报名,分期培训的形式;凡持证人员应于10月30日前到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建设大厦十八层,联系电话:2393031,联系人:臧春丽、蔡添雄)办理有关手续,愈期将不予重新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持证资格。
  四、具体要求
  (一)此次年检将对持证人员的业绩和接受继续教育年时数进行检核,对出现重大事故的持证人员和继续教育时数未达到省建设厅粤建科字【1999】079号文要求的,将作年检不合格处理,取消其岗位资格,我局将不予备案,企业也不能予以聘任。
  (二)对原持证人员的企业在去年资质就位中被淘汰的企业人员,其持证资格应在新单位聘任后才能年检和备案。
  (三)本次继续教育和验证工作由市建设局建管科和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实施,各施工单位应积极给予配合,使备案和继续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保证我市建筑企业基层技术人员的岗位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附:潮州市建筑企业基层技术人员岗位备案登记表


潮州市建设局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举办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2003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关于“十五”计划期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的通知
·推行"阳光作业" 取得显著成效
·二 OO 三年《潮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征订通知
·推散用散、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潮州市建设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5年规划
·举办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竞赛启事


 
 
                   主办单位:潮州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潮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Tel:0768-239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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