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城镇房屋
拆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国土厅《转发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粤建房字[2004]182号),认真做好全市2008年度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省的要求,于12月1日前将你单位2008年度拆迁计划径向市建设局申报。其拆迁规模计划,由市建设局和市发改局审核后上报省建设厅和省发改委审定下达。
联系人:陈汉隆 王奇亮,联系电话:2393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