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各施工企业: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我局决定在国庆节前开展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检查,摸清建筑工地各类安全隐患,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努力创建“平安工程”。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掌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动态,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促使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有一个根本好转。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等。
四、检查内容
1、对施工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人安全教育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情况,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情况,大型机械设备、模板支撑、基坑开挖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重点检查:一是安全资料;二是支模搭设;三是深基坑开挖即围护;四是施工用电防护、脚手架和“三宝、四口”的防护;五是其它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环节。
3、抽查在建工程质量实体情况及质量保证资料。
4、检查在建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五、实施步骤
本次检查分二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14日至9月22日)。各施工企业要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区建设局也要对所属工程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以书面方式于9月25前报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将依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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