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筑工程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计划和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近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决定在今年三月份举办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身的知识和技能持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管理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市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 新时期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二) 建设法律、法规; (三)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四、培训学时和培训形式
培训为90学时(含授课、研讨、自学、复习、考核),培训采用脱产、半脱产授课,以集中培训为主,自学、研讨为辅助相结合进行。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报名地点在市建设大厦十八楼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臧春丽、林浩义,联系电话:2390397,2393031。
培训时间:20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分二期进行,具体安排候报名时通知。
六、要求
(一)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是参加评职称的必备条件,希望引起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重视。 (二)市直所有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全市(含县、区)凡申报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每年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凡超过法定时间参加培训的,市建设局人事科不再予以办理验证手续。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修课培训是一项法定的培训任务,也是我市建设系统实施科技兴建的战略大事,希望各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抽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参加培训,以适应新形势对专业技术的新要求,将继续再教育的工作认真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