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十一”黄金周将至,为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防范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同时,要进一步增强主动配合和统筹协调意识,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监站要组成检查组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企业领导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责任是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等。特别对易发重大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进行重点监控,落实专人负责,堵塞各类管理漏洞和死角。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立即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检查的重点
1、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的维修和保养情况,确保各种限位、保险装置有效可靠。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的监控情况,拆装方案是否编制详细,派专人监控,并严格执行了验收和登记制度;检查起重机械设置是否合理;
2、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及现场周边环境、开挖、支护状况;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对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批;深基坑工程是否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了监测;监理单位是否编写了深基坑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进行了实施。
3、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的检查,重点检查用电线路设置、各级配电箱和接地保护是否符合要求,临时用电方案是否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是否按方案实施。
4、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切实做好预防高处坠落等安全专项整治,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有关单位还应针对暴雨、大风等特殊天气,进一步细化、深化应急预案,做好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
5、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通讯畅通。要制定出周密、具体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节日期间一旦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建设局值班联系电话:23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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