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人
考中心函[2006]152号)的通知,在其它省考试通过了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某一专业的执业资格,尚未领到该
资格证书,需要在广东报考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另一个专业资格的,按规定可免考3个科目,但报名时,必
须持该省级考试机构出具0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并加盖公章的合格成绩单或转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