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2006年度全市建筑专业中级、市直建筑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职称评审有新规定。根据潮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潮人[2006]74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起,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启用新的申报评审表,申报人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gdrst.gov.cn/)下载,材料规格以表格上要求为准;申报人应对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尤其对多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属于发包承揽关系由甲方乙方等多方完成的项目,以及工作中曾出现的负面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凡对负面情况未作说明、在评前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评审结果无效,或撤销已取得资格,且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调整为评审当年8月31日;对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进行适当调整。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的文件和要求,可登录“潮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czjsw.net/)或“潮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czrsrc.com/)查询。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工作。组织申报晋升技术资格的人员学习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文件精神、规定和申报标准,按照有关要求准备材料,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按期上报,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者不予受理。
三、2006年申报评审建筑专业初、中级资格受理时间为: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受理时间:8月1日至8月15日止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受理时间:8月16日至9日1日止
联系地址: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六楼人事科
联系人:刘耀足 许伟祺
联系电话:2393302
今后除特殊原因外,每年建筑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按上述时间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另外,2006年广东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周六日休息),申报地点为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5楼会议室(原省建委培训中心)。评审有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建设厅”(http://www.gdcic.net/Sjst/Default.aspx)或“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查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科函[2006]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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