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建职办[20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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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筑工程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十五”计划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计划和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近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决定在今年三月份举办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身的知识和技能持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管理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市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建筑节能的有关知识。
(二)04-05新颁布的建设法律、法规知识。
四、培训学时和培训形式
培训为90学时(含授课、研讨、自学、复习、考核),培训采用脱产、半脱产授课,以集中培训为主,自学、研讨为辅助相结合进行。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5日至3月20日,报名地点在市建设大厦十八楼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刘贤惠、蔡添雄,联系电话:2393097,2393031。
培训时间:2006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分二期进行,具体安排候报名时通知。
六、要求
(一)没有经过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就不能参加评职称,这是最基本的必备条件之一,希望引起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重视。
(二)市直所有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全市(含县、区)凡申报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每年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凡超过法定时间参加培训的,市建设局人事科不再予以办理验证手续。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修课培训是一项法定的培训任务,也是我市建设系统实施科技兴建的战略大事,希望各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抽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参加培训,以适应形势对专业技术的新要求,将继续再教育的工作认真落到实处。
潮州市建筑工程中级
潮州市建筑工程初级
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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