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建[20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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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建设厅
粤建价字[2005]145号、146号、
147号、148号、149号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5号文)、《颁发〈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6号文)、《颁发〈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7号文)、《颁发〈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8号文)、《颁发〈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9号文)等文件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顶通知如下:
一、我市贯彻和执行上述各专业计价依据的具体做法,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另发文通知。
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广东省建设厅粤建价字[2005]145、146、147、148、149号文。
潮州市建设局
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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