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人[2005]93号
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粤建价字[2005]139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 附件:粤建价字[2005]139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
潮州市建设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