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是广东省建设厅批准成立的建设教育培训基地,长期承担着省、市建设行业岗位培训和各类成立教育的任务。现经有关部门批准(广东省教育厅、粤教高【2002】154号文),我中心与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开设不同学历层次的成人高等学历(大专、本科)班,国家承认学历,2003年起开始招生,现就今年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
专业设置与办学层次:详见下表。
南京工业大学2003年度广东招生专业
|
招 生 专 业
|
学历层次
|
学习形式 |
学制 |
收费/学年 |
|
工程管理 |
经管
|
专升本
|
函授 |
三年 |
按省教育厅 规定收取 |
|
建筑工程 |
理
|
大专
|
四年 |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理 |
四年 |
第二、 入学条件:学员参加成人高考被录取后即成为南京工业大学在册的大
专或本科学生。
第三、
办学形式:任课师资由南京工业大学选聘的教授、讲师担任。学生自
学与面授相结合,利于在职人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
第四、
收费标准:按广东省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五、
毕业待遇:由南京工业大学核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
历的相应专业的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
报名工作:按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成人高考报名办法执行。为帮助广大
考生做好该项工作,我中心自即日起接受学员的预报名工作,截止日期:3月13日。联系人:臧春丽、蔡添雄,联系电话:(0768)2393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