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名告知书
各投标报名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易中心场内行为,根据2007年12月20日潮州市建设局《关于对无故不参加投标的资审合格投标人进行批评的通报》(潮建函[2007]10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投标报名企业通过资格审查,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如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3个日历天(正常办公时间受理,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抄送潮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否则将视为无故不参加投标;
2、开标时因故迟到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法人委托书、履约金有效证明、项目经理证原件,交潮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查登记,否则视为无故不参加投标。
被认定为无故不参加投标,交易中心将上报市建设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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