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华丰二甲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信息(第一次公告)
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专业从事液化石油气、化工产品和成品油进口、储存及经营的企业,也是潮州燃气行业的龙头企业。根据国家实施替代能源战略,发展二甲醚燃料有利于迅速缓解石油供应短缺的矛盾,是国家近期替代工作的重点。华丰集团决定在华丰造气厂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利用LPG冷库、5万吨级码头及相应的有利条件,建设以进口甲醇为原料的二甲醚项目。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进行上述项目的信息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潮州华丰二甲醚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饶平县所城镇大埕湾。
项目规模:本项目以甲醇为原料生产二甲醚,其产品主要为燃料级二甲醚。总规划为100万吨/年二甲醚,首期20万吨/年二甲醚,后期分别建设2x40万吨/年二甲醚。一期工程2007年底开工建设,2008年9月投产。2010年底建成二期,2012年项目投资全部完成,达到100万吨/年规模。工程总投资56306万元,环境保护投资额为5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89%。
本工程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3.5公顷,20万吨/年二甲醚生产装置布置在潮州市华丰造气厂的西南部;原料罐区利用现有的20000m3LPG冷罐一台,在新建装置的北侧;成品罐区布置在厂区的中部;汽车装车设施、总变电所、消防设施等公用工程均与现有的配套进行调整;地面焚烧炉利用现有的配套,位于厂区西侧。40万吨/年二甲醚生产装置2套布置在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扩建二期工程厂区的中部;原料罐区布置在厂区的西北角;成品罐区布置在厂区的中部,位于装置的北侧;汽车装车设施总变电所、消防设施等公用工程均与扩建二期工程统一考虑布置。火炬布置在厂区的西南角。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庵埠镇大桥工业区枫南路
联系人:吴瑞丹 电话:0768-592469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邮编:510655)
联系人:陈桐生 电话:020-85521615
E-mail:cts@scies.com.cn
四、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 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 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 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公众参与公告 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噪声、生态环境、地表水、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
广泛公众参与 提出环保措施 得出环评结论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依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施工期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水土保持等),运行期环境空气、事故风险、噪声、水环境等影响评价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及事故的应急预案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潮州华丰二甲醚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或者以信件和传真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潮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出谋献策。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