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补充 项目及问题解答(第一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补充项目及问题解答(第一辑)印发给你们。本补充项目及问题解答与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2003年5月1日前已经结算的工程不作改变。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计价依据补充项目及问题解答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三年四月十七日